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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两高两部”《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推动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切实提升减刑假释案件办理质效,近日,巴州中院审监庭庭长来永存一行连续三天分赴巴音郭楞监狱、库尔勒监狱开展减刑假释案件庭审工作。
庭审中,执行机关宣读减刑建议书并说明理由,检察机关当庭发表意见,在法庭组织下,对相关证据当庭出示、质证,对证人进行询问,对于罪犯服刑改造表现、履行财产性判项等情况逐一调查核实,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确保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在阳光下进行。 “法院、检察院、监狱三家司法机关无论是在减刑实体条件的把握、证据的核查,还是案件的审理程序规范上都很严格,三家机关在庭审中各自角色特点鲜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程序规范、透明公开。”来永存庭长表示。
为切实提升减刑、假释案件审理标准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巴州中院按照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从推动协调刑罚执行机关、检察机关实现三方联动,强化法庭调查等工作环节入手,推进落实实质化审理工作,该项工作也是贯彻落实巴州法院“案件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开展“司法作风提升”专项活动的一项具体举措。
来 源:巴州法苑
编 辑:陈玉希/罗兰
主 编:彭保华
总 编:李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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