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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开展第二批陕西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有关工作安排,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陕西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文化建设示范校、陕西省中小学德育工作示范基地、陕西省中小学家校共育示范基地、陕西省义务教育课程与教学管理示范基地等五类基地的省级评审工作,经评前公示、专家评审、实地考察,拟命名西安市东元路学校等23所学校为第二批陕西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拟命名西安高新区第六小学等33所学校为第四批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文化建设示范校,拟命名西北大学附属中学等53所学校为首批陕西省中小学德育工作示范基地,拟命名西安市未央区三星小学等60所学校为首批陕西省中小学家校共育示范基地,拟命名西安市未央区西航三校等41所学校为陕西省义务教育课程与教学管理示范基地所,具体名单见附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示时间:2023年6月21日至27日。
二、公示期间,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陕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一处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出具正式函件并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姓名、联系方式,匿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康林昌王德超
联系电话:029-8866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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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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