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五险缴费标准(持续更新)
【资料图】
▶五险缴费标准(2023年1月-4月)
一、厦门本市户籍
1、养老保险缴交比例:公司缴纳比例:16%;个人缴纳比例:8%;(缴费基数:2575--19962)
2、医疗保险缴纳比例:公司缴纳比例:6.5%;个人缴纳比例:2%;(缴费基数:4212-21060)
3、失业保险缴纳比例:公司缴纳比例:0.5%;个人缴纳比例:0.5%;(缴费基数:2575--19962)
4、医疗(生育)保险缴纳比例:公司缴纳比例:0.7%;由单位全额缴纳;(缴费基数:4212-21060)
二、外地人员
1、养老保险缴纳比例:公司缴纳比例:16%;个人缴纳比例:8%;(缴费基数:2575--19962)
2、医疗保险缴纳比例:公司缴纳比例:6.5%;个人缴纳比例:2%;(缴费基数:4212-21060)
3、失业保险缴纳比例:非农民合同制职工:单位缴纳比例0.5%、个人0.5%;农民合同制职工: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缴纳比例0.5%;(缴费基数:2575--19962)
4、生育保险缴纳比例:公司缴纳比例:0.7%;由单位全额缴纳;(缴费基数:3992—19962)
本市户籍、外来人员工伤保险缴纳比例:
⑴本市企、事业单位职工以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不得低于最低工资),对照本单位工伤保险费率,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
⑵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0.2%的缴费比例由单位缴纳。
⑶按建筑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企业,按工程项目总造价的1.5‰缴纳工伤保险费。
▶公积金缴费标准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简称“缴存基数”)
1.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1年的月平均工资。工资总额口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1990〕第1号)执行。工资总额按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总收入计算。
2.2022年1月1日(含)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其缴存基数为该职工参加工作第二个月的月工资收入。
3.2022年1月1日(含)后新调入的职工,其缴存基数为该职工调入当月的月工资收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缴存基数上限为28884元,下限为2030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简称“缴存比例”)
1.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
2.缴存单位可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简称“月缴存额”)
1.月缴存额包括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应分别实行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月缴存额=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缴存基数×职工缴存比例
2.月缴存额上限为6932元,下限为2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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