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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30岁的时候终于调回了杭州。这时父母也从上海搬回了杭州,住在大姐腾出的房子里——米市巷左家桥283号,我与父母分离了12年后又重新相聚在了一起。此时此刻,父母、朋友都在关心着我的终身大事。
我和你爸是1981年的3月认识的,到了下半年事情就定下来了。你爸原先已经做了几件家具了,可是我不满意,后来又做了床、五斗橱,总共花了800元做了当时“三十六条腿”的时兴家具,颜色是我自己定的油墨色。当时家里最贵的就是一张长沙发(时价500元),可以两用。后来还托朋友在菜市桥买下了一张房卡——12.5平方。
在我们31岁的时候,新生活开始了。虽然那个房子条件很差,没有厨房,没有卫生间。当时这条件对我们来说也不是一种不可逾越的困难。但拿到现在来说真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我们的小墙门有3户人家,大家都相处的很好,附近买东西也方便。我们是82年4月30日结婚的。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物资供应很紧张,家中的棉被、被里是每一年一点一点攒起来的。在我的嫁妆中有很多实用品是我和你爸共同制作的。像立式风扇是买来零件自行装配的;铁制衣帽架当时是商店里的高档货,要218元,我为了一定要拥有这个物件为新家添光彩,我和你爸自行设计,拿到外面加工,终于做出了一个比买的更灵巧、更方便的,可拆卸的衣帽架,一直用到现在。
到了4月,本来定于五一办的喜酒,由于那天结婚的人太多,喜酒定不到,而且限制每对新人只能办4桌。当时办这些事处处都能碰到各种限制和难题(当时有种风气不鼓励办喜酒认为是铺张浪费),我们也很伤脑筋。可不办喜酒对我和你父亲来说也都不乐意。最后我们就只请了双方的长辈和少量知心好友。
办完喜酒,我们就去短途蜜月旅行了。先到的南京,我们住在南京大桥饭店,在那里玩了5天,留下了几张黑白留影。然后我们坐船到了上海,在大哥家住了几天。我们在上海王开照相馆正式留下了结婚纪念照。回来后,我们欠了400元的债,由我、你爸爸和奶奶共同负担。这观念在当时来说也是一种超前消费,但我觉得很值得。这就是我们的蜜月旅行,现在回想起来当时的情景还是历历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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