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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民廖先生给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法律援助中心及法律援助律师刘华丽赠送了锦旗,致谢福城法律援助中心及刘华丽律师助其成功获得法院的胜诉判决。
市民廖先生为刘华丽律师赠送锦旗。廖先生因脑部受伤致二级伤残,父亲也是残疾人士,家境特别困难。2020年廖先生与莫女士相识,之后双方发展为男女朋友。自2020年10月份起,莫女士以各种理由向廖先生借钱,在得到“会嫁给你”的承诺后,廖先生向金融机构贷款,再借给莫女士,截至2021年1月,借款金额为36100元。2021年春节后,莫女士未返深,同时以没钱为由拒绝还钱。数次沟通无效后,廖先生不得已决定通过起诉的方式要求莫女士还款。在向福城法律援助中心求助之前,廖先生通过其他法援律师代书了起诉状,并向法院提交了两次立案申请,但因其“记忆混乱、反应迟钝”均未能成功。2022年6月21日,福城法律援助中心接到廖先生的求助后,经初步审核认为廖先生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同时因身体残疾确实难以独立完成网上立案程序,为避免廖先生来回奔波,中心当即指派当天的值班律师刘华丽为其起草诉讼文书、整理立案材料,当天就为其完成了网上立案。
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刘华丽律师遭遇了一大难题:廖先生与莫女士的微信聊天均采用了网名,必须要证明双方的实名信息,否则很有可能会败诉。于是,刘华丽律师向法院提出调查取证申请,但法院拒绝了调查取证申请,要求自行证明微信使用人身份。刘华丽律师只好另辟蹊径,她仔细翻阅了双方每一条对话和转账记录,刘华丽律师发现微信支付转账电子凭证可以显示出付款方及收款方的姓名,也可以显示双方的微信号,直接可以证明微信使用人身份,在向法院提交微信支付电子凭证后,这一难题才迎刃而解。
法院最终判决:莫女士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廖先生借款本金31600元及逾期利息,该案赢得全额胜诉。并且,在判决生效后,莫女士主动找廖先生协商支付判决款项事宜。
“感谢福城法律援助中心及法律援助律师给予的帮助,让我成功讨回借款。敬业正直,正义化身,金牌律师,为民解忧。刘律师在我心里是最好的爱心律师。”廖先生非常激动地表达心中的感激。
龙华新闻全媒体记者 宋彪 通讯员 赵淑贤 刘华丽 文/图
编辑 郭浩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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