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7号)及《2023年漳州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规定,现将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已电话通知)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
(资料图)
2023年7月3日(星期一)上午8:30—12:00;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地点
漳州高新区教育局509室人事科(漳州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三、复审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交:
1.成绩报告单;
2.网络报名登记表;
3.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证书必须在2023年3月25日前取得(取得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面试合格证及普通话合格证等三证,或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在2023年3月25日前通过考试的成绩单或是通过考试的结论,视同持有或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23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的资格证书,放宽到2023年7月10日前取得。
5.高校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全日制应届生可先提供就读院校的毕业证明);
6.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生成注册备案信息的全日制应届生可先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学位条件要求的还需提供学位网(/)的查询认证;
7.师范类专科和师范类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
8.已经在民办学校、企业等非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报考者,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说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请考生把上述各项的原件、复印件分类按顺序装订在一起,复审后提交复印件,部分原件带回。
四、其他事项
1.若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审查递补。
2.经资格复审合格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我局将在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官网的公示公告栏目进行通知,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
3.根据招聘方案规定,我局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4.未尽事宜,按《2023年漳州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规定执行。
附件:漳州高新区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
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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