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注意了!
(相关资料图)
7月1日起
广西区内异地就医
不再需要办理备案手续
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
即可在全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
实时结算
近日,广西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优化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服务的通知》,这是一项惠及全区5200多万参保人员的重要改革,简单来说就是从今以后区内异地就医将不再需要备案,这将极大地提升群众区内异地就医结算的便捷度,实现区内流动就医“无障碍”。
7月1日起,广西区内异地就医不再需要备案
广西自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以来,对异地就医人员,实行异地就医备案制。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未办理备案的,政策待遇从原来的“不能报销医疗费用”调整为当前的“可报销但降低报销比例”;异地备案的方式从最早的窗口办理,到现在已经实现了网上办、掌上办、打电话就能办等多种便捷办理方式。但是,仍有一部分群众特别是老龄人群体在使用手机、上网办理备案等方面存在困难,同时由于部分参保群众不了解医保政策,没有能时办理备案导致医保报销比例降低,个人负担增加。
日前印发的通知明确,7月1日起,广西区内异地就医不再需要备案!
具体来说,广西区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参保统筹地区外、自治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异地就医购药,不再办理备案或者转诊转院手续,报销待遇按参保地就医的起付线、报销比例等待遇标准进行结算,所有就医结算流程都与参保地就医一样。
跨省异地就医仍需备案
不少人最大的疑问就是,既然区内异地就医不再需要备案,那么跨省的异地就医是否还需要备案呢?答案是:需要。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广西医保微信公众号、医保服务大厅服务窗口等多种线上渠道自助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也可以到各级经办服务窗口线下办理。
为优化跨省异地就医服务,广西医保部门配套推出了系列便民措施,一是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登记备案后,没有申请变更备案或参保状态没有发生变更的,备案长期有效。二是参保人员在外省发生急诊抢救就医时,没有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视同已备案,允许参保人员按参保地异地急诊抢救相关待遇标准直接结算相关门诊、住院医疗费用。三是允许补办异地就医备案,参保人员住院前没有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在出院结算前完成登记备案的,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广西医保部门表示,目前我区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定点医药机构达到10459家,下一步,广西还将继续扩大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覆盖范围,着力提升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切实让百姓在自治区外异地工作、生活有“医靠”。
来源:930老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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