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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一名女教师请病假25年,任教的学校早已合并消失,但她一直觉得自己是教师,直至退休前夕找学校办手续,想申领每个月4000元的退休工资,才发现教职早已被取消,她怒告学校与教育部,要求恢复教职、给退休金,以及补发90万元薪水。 她的要求被法院驳回后提出上诉,目前正等候二审结果。
▲佳木斯第二十中学。
据媒体报道,这位教师姚志荣1983年7月从齐齐哈尔师范学院体育系毕业,并由黑龙江省教委分配至佳木斯向阳区第十二中学任教。 14年后,1997年他因病请假到北京治疗,之后再也没有返校工作。
直到2020年退休前夕,姚志荣想办理退休手续,才发现编制记录中没有自己的资料,无法申领每个月4000元的退休工资。 她气得向佳木斯市教育局申诉,要求恢复编制,享受退休教师待遇。 教育局调查后表示,她的教师编制、薪资早在2004年已取消。
▲第二十中学经查证发现并校时就没有姚志荣的资料,表示无义务给她办退休和补发薪资。
姚某表示没有被告知编制取消,仅在2002年停发工资时问过学校财务负责人,对方说是病假不能发工资。 她不服怒告教育局和学校,要求恢复教职、以教师身份办理退休,并补发2001年1月至2002年7月的“欠薪”90万元。 鹤岗市中级法院去年裁定,此案不属于行政诉讼范围,予以驳回。 姚女不服再次上诉,二审4月24日开庭,并未当庭宣判。
事实上,第十二中学于2012年12月正式并入第二十中学,也就是说姚志荣任教的学校10年前已消失。 校方从废弃学生档案中找到姚女的人事档案,表示当初并校时就没有她的编制、薪资等资料和相关手续,她也没有报到,校大方与其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所以也没有权利和义务给她办退休和补发工资等手续。
网友纷纷叫好,直指她“一直没上班还想要工资”,“什么病要治疗25年”、“病假后为什么不办手续,纯属活该”。 还有人说“见过的,没见过这么的”。 有人理性分析说:“治疗完了校方应当询问能否继续做教师,做不了应当安排培训去适应别的工作,如果培训后仍然无法工作的可以辞退处理,一直占着位置又不来工作,属于恶意获取病假工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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