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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讯 记者张驰 范瑞恒 记者近日从天津市委政法委获悉,《全市政法机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经天津市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旨在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据介绍,《若干措施》包括10个部分38条措施,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建设法治“滨城”、建设科技创新和人才集聚法治保护高地、为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建设注入法治力量、夯实乡村建设法治基石、构筑生态环境保护政法屏障、回应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天津等方面,天津市委政法委精准对接有关职能部门法治需求,紧盯企业与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针对性提出解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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