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作为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
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股东湘潭产投产兴并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刘巨钦先生为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公司董事会选举的候选人提名
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已征得被提
名人本人同意。
经审阅刘巨钦先生的履历及提交的文件资料,我们认为刘巨钦先生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任职资格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期限尚未解除的
情况,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均具备担任公司
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基于以上审查结果,我们同意本次选举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提名,并同意提交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唐红、刘朝、谭燕芝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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