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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网6月30日消息(记者陈捷)近日,网上有传言称,“7月1日起,佩戴的电动车头盔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否则将罚款200元。”对此,海南交警统一回应:此消息不准确!
据了解,《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GB 811-2022)国家标准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在日常执勤执法的过程中,如发现骑乘电动自行车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并系扣牢固的,海南交警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处警告或三十元罚款,同时督促并提醒骑乘人员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佩戴符合新标准的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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