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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通讯员 吁青 任玲霞
“6•26”国际禁毒日前夕,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6月25日发布一批惩治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在颜某故意杀人案中,法院依法惩治吸毒次生犯罪。
被告人颜某是汕尾市海丰县的吸毒人员。2021年10月3日,被告人颜某因向父亲要钱买毒品遭拒,遂将其父按压在稻田泥水中殴打,致其被挤压胸部合并溺水窒息死亡。颜某在逃离过程中拨打了120电话,被抓获后如实供述罪行。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颜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被告人颜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颜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表示,颜某吸食毒品后杀害至亲,罪行极其严重,依法严惩。吸食毒品给吸毒者本人造成难以逆转的身心伤害,对家庭、社会也带来严重危害。吸食毒品致人行为能力失控,诱发抢劫、故意杀人等暴力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是每一个社会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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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 | 谢志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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