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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通告明确,在云南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总质量3.5吨以上的轻型自卸货车、轻型仓栅式货车和重型自卸货车在生产、销售、检验、维修、使用等环节存在的“大吨小标”、非法改装货箱(厢)、加装钢板弹簧片等违法违规行为。
6月30日前自查自纠,7月1日至11月30日依法从严查处。
整治活动主要包括:
1、严禁货车生产改装企业生产、销售“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重型自卸货车;
2、严禁货车销售企业销售“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重型自卸货车;
3、严禁机动车检验机构为非法改装货车出具虚假检验报告;
4、严禁机动车维修企业非法改装货车;严禁未依法取得证照企业非法改装货车;
5、严禁车辆所有人(管理人)非法改装货车;严禁非法改装货车违法上道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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