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债务压力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他想方设法“搞钱”
竟把目标指向
寺庙的功德箱
案情回顾
钟某因外欠债务,无力偿还,遂自行制作工具,打算盗窃寺庙的功德箱。
2023年3月20日,钟某驾车来到会昌县某乡镇某寺庙门口,趁四下无人,进入寺庙内使用自己事先制作的粘钱板,伸进功德箱内黏取里面的现金。获取钱财后,钟某驾驶轿车逃离现场。
次日,钟某使用同样的手法在会昌县另外两个乡镇的某寺庙进行盗窃。经查,钟某三次盗窃金额共计773.3元。
法院审理
会昌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钟某犯罪以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从轻处罚。被告人钟某在审查起诉期间,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可从宽处理。公诉机关关于刑期的量刑建议,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采纳。
综上,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钟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弯曲带钩细钢筋1个、双面胶1卷、粘钱板11个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千万不要采取违法犯罪的方式
获得不法利益
莫伸手
伸手必被抓!
转自:会昌县人民法院
来源:江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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