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3-040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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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
税公告[2021]第 40 号),利用废动植物油生产的生物柴油、工业级混合油可享
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70%的税收优惠;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 号),对安置残疾人,实行由
税务机关按安置残疾人的人数在限额内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
截至本公告日,浙江东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已累计收到所属期为 2023 年 5
月的增值税 70%部分退税款 310.53 万元,所属期为 2023 年 3 月-4 月的残疾人就
业增值税退税款 117.57 万元,合计 428.10 万元。根据相关披露规则,上述金额
累计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且金额超过 100 万元,达
到披露标准予以披露。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退税均与收益相关,公司已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
补助》的相关规定,对上述款项进行会计处理。上述退税将对公司利润产生一定
积极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的影响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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