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起诈骗案件中
(资料图)
有一张涉案银行卡
在日照有取款操作!”
6月8日14时许
市公安局反诈中心接到线索
研判追查发现
嫌疑人黄某购买了
15时30分的高铁票
“快去日照西站!”
反诈中心民警紧急赶到车站
在经开区公安分局站前派出所协助下
将黄某和2名同伙抓获
此时距发车不到10分钟
经审讯
3名嫌疑人
近日从外省来到日照
负责到银行柜台取现
她们背后是一个
有组织的“跑分车队”
根据黄某提供的线索
侦查员确定了
多名嫌疑人的落脚点
6月9日凌晨
守候了6个小时后
1:00
大学城某酒店,陈某落网
3:00
山海天某酒店,苏某落网
4:00
新市区某酒店,头目李某、王某抓获
并查获现金80万
5:30
老城区某酒店
经开区公安分局反诈中心
将郭某、李某抓获
至此,9名嫌疑人全部落网!
目前
9人已被杭州警方带回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什么是“跑分车队”?
所谓“跑分”,指为他人代收款,再转账到“上家”要求的指定账户,从中赚取佣金的行为。犯罪分子通过“跑分”,让赃款在多个账户间转移,人为设置追查障碍,试图逃避公安机关打击。
跑分犯罪团伙自称“跑分车队”,他们以高额佣金招募人员,为他们提供银行卡成为“卡农”,再带着“卡农”流窜全国各地,在银行网点将涉案资金取现。
跑分犯罪团伙成员分工明确,有人规划路线、有人安排车辆,为防止“黑吃黑”,还有人负责监督“卡农”。团伙成员每介绍一个“卡农”有高额介绍费,每天有几百元不等的工资,取现则可按照交易流水获得“好处费”,公安机关现场查扣的80万元现金,就是该团伙来日照的取现“成果”。
参与“跑分”后果很严重
涉嫌“帮信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主要指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犯罪行为。“帮信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纳入信用记录、限制出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因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关联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将限制账户功能、停止非柜面业务、暂停新业务、限制入网,以及处罚完毕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准出境。
日照公安提醒
你提供的一张银行卡
可能让上百人遭受财产损失
切莫因一时贪念
帮助犯罪嫌疑人跑分取现
拒绝出租、出借、出售
电话卡、银行卡和互联网账号
从你我做起!
来源:日照公安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