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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信用中国(山西晋中)网站消息,晋中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未按规定书写手术记录,29日被晋中市太谷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作出警告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公示信息如下:
公示信息
法定代表人名称: | 郭廷贞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太卫医罚字[2023]第12号 |
处罚类别: | 警告;罚款 |
违法事实: | 晋中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未按规定书写手术记录 |
处罚依据: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第四十七条、第四款 |
处罚内容: | 晋中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未按规定书写手术记录,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第四十七条、第四款予以警告,罚款:11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6/29 |
处罚机关: | 晋中市太谷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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