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了解到,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6月25日会议研究同意,西藏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划定后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一、普通生源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1.文史类
(资料图)
本科一批:A类考生320分,B类考生400分。
本科二批:A类考生282分,B类考生300分。
专科批:A类考生207分,B类考生207分。
2.理工类
本科一批:A类考生300分,B类考生400分。
本科二批:A类考生252分,B类考生300分。
专科批:A类考生197分,B类考生197分。
二、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
艺体类批次本科专业招生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本科二批的75%划定,艺体类批次专科专业招生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专科批的70%划定。录取时,文化成绩达到录取规定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1.文史类
本科:A类考生212分,B类考生225分。
专科:A类考生145分,B类考生145分。
2.理工类
本科:A类考生189分,B类考生225分。
专科:A类考生138分,B类考生138分。
三、部队生源招生录取部队生源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择优录取
注:A类考生指区内世居两代(含两代)以上少数民族考生;B类考生指汉族及区外少数民族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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