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条件一:要持有“B1中型客车”或者“B2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2.条件二:取得驾驶“A1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3.条件三:年龄在24-50周岁之间的驾驶人,正常状态下的驾驶证即可向户籍地车管所申请增驾准驾车型。
【资料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
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
在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驾驶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时不受上述限制。
法律快车提醒您,驾驶机动车记6分的有以下情形:
1.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3.驾驶营运客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4.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5.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6.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7.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8.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9.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10.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11.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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