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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央地政策频出,新型储能发展直接受益。6月12日,河南正式发布《关于加快新型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严格要求2021年及以后开发的新能源项目必须配储上网。鼓励已并网的存量新能源项目按照不低于装机功率的10%、时长不少于2小时的要求配置新型储能设施。对于新能源项目配建非独立储能和用户侧的非独立储能规模在1000千瓦时以上的储能项目,最高可获得140元/千瓦时的奖励。同时,提出了到2025年,全省新型储能规模达到500万千瓦以上,力争达到600万千瓦的装机目标。
6月16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开展新型储能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提出此次示范工作主要以推动新型储能多元化、产业化发展为目标,申报项目原则上为已完成备案,且预计在2024年底前投产的项目,申报项目知识产权清晰,技术先进,示范带动作用良好。
另一方面,国家能源局也印发《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办法》,扩大范围至新型储能,煤电机组结算价格合理上浮。一方面扩大了适用范围,明确独立新型储能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条件,推动新兴市场发展。另一方面,将调试期电费结算标准与市场价格挂钩,适应目前的燃煤发电上网电价,由于目前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改革后,2022年全国燃煤发电机组平均交易价格已较基准电价上浮18.3%,此次调整将有利于煤电机组结算价格上浮至合理水平,增加收入。
双碳目标下,能源结构持续推进绿色低碳转型,电力系统需要大量调节资源。截至2022年底,我国发电装机中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规模7.6亿千瓦,占总装机的30%;风电、光伏发电量1.2万亿千瓦时,占总发电量的14%。随着新能源占比不断提高,其间歇性、随机性、波动性的特点使电力系统面临调节压力,需要大量灵活性调节资源。
未来随着电力市场成熟,工商业储能也可以通过虚拟电厂以聚合的方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虚拟电厂是应用先进的通讯和控制技术,实现对大量散布的分布式资源的聚合调控,使这些分布式资源规模化,并具备参与电力系统运行调度的资格和能力。工商业储能可以作为虚拟电厂的一部分,接受虚拟电厂平台的控制调度,按照大电网的需求进行充放电,提供电能量或辅助服务,从而在电力市场获得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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