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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6月25日讯(全媒体记者 杨昱 实习生 彭思怡 通讯员 孙红梅)“法官,我的家人来了吗?能让我见见她们吗?”6月25日,庭审结束,得到法庭许可后,37岁的被告人欧某见了久未谋面的妻女,泪洒庭审现场。
“6.26”国际禁毒日到来前,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依法对12起贩卖毒品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13名被告人分别获刑3年3个月至6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2020年4月,吸毒人员史某宁欲从欧某处购买毒品,欧某花了450元向其上线唐某红购买毒品,欧某宇随即以500元的价格贩卖1克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和1粒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给史某宁,非法获利5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欧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向他人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因欧某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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